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三章 确权管辖与处理第二十七条有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案情需要可以组织调查、收集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必要时可以举行质证。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