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三章 确权管辖与处理第二十条有效申请确权处理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能够证明权属归属的有关证明材料;(二)权属争议四至范围及利用现状;(三)请求确定权属的界线图。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