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养老服务人员第六十三条有效民政部门应当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发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岗位,广泛吸纳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专业社会工作者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