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支持专业服务组织或者机构开展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租赁等服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租赁康复辅助器具,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