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五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整合当地应急救援资源,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根据当地实际合理规划和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