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档案安全保护条例/第四章 库房档案安全保护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库藏档案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且将检查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存档。发现档案破损、褪变的,应当及时修复或者复制。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