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城市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