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本辖区内划定临时设摊经营的区域。临时设摊区域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