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主席团主持。主席团的决定,以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2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