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