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气象信息服务条例第四条有效气象信息服务应当以公益性为主,在确保无偿提供公益性气象信息服务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开展气象信息有偿服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