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气象信息服务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气象信息在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中的应用,建立健全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组织开展气候宜居地、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等气候生态品牌创建工作。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