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气象信息服务条例第十八条有效鼓励建立气象信息服务行业组织,对气象信息服务活动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并接受省气象主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