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气象信息服务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在本省注册并从事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单位应当向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