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第八章 法治保障第五十六条已修改支持示范区通过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简化审批流程等方式,探索生产经营相关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