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四十一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主席团组织。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依法批准后,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组织。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3月26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