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若干规定第九条有效在江河、湖泊上新建、改建、扩建水工程,应当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要求,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