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社会信用管理,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