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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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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资产配置

第十三条

有效

资产租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市场化的原则。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以及开展临时性工作等需要配置资产的,一般通过调剂或者租用方式解决。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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