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第四章 纠纷化解第三十一条有效鼓励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方式化解纠纷。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向依法登记设立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应当建立仲裁前优先推荐调解的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仲裁服务。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前,经当事人同意,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决。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