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发挥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制委员会)负责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统一审议工作;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的相关工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办理地方立法综合事务。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