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快递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快递正常生产秩序,违法封堵快递生产经营场所、扣押快件,妨碍快递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开展正常的快件寄递业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