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快递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邮政管理部门根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快递企业报告企业有关经营、服务质量和从业人员权益保护等情况,快递企业应当如实报告,不得隐匿、销毁、转移原始资料。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