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信息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行为等安全生产信息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