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支持发展专业化行业组织,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有关安全生产协会组织和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有关机构应当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结果负责,建立并实施服务公开和报告公开制度。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