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六章 财产权益第三十五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5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