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野生鸟类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