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全体会议、联组会议和分组会议上的发言,应当围绕会议确定的议题进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6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