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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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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第十六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全体会议、联组会议和分组会议上的发言,应当围绕会议确定的议题进行。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6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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