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电力条例/第三章 电力生产与运行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应当按照电力市场信息披露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有关电力市场信息。任何经营主体不得违法获取或者泄露未经授权披露的信息。电力交易机构、电网调度机构应当无歧视披露有关信息。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