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一条有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6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