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下水条例/第三章 利用与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依法缴纳水资源税。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6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