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第二十条有效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程序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准备、申报审批、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和监理、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监督检查、移交管护等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