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妇女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尊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