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