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环境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口岸管理部门应当协调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应用,推进进出口各环节不同主体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口岸贸易、通关、物流、金融、税务一体化服务。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