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第九章 保障与监督第八十四条有效黄河流域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涉水安全宣传教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禁止在黄河河道游泳、滑冰或者开展可能引发人身安全事故的其他活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