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黄河流域开展用水权市场化交易。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水权交易机制,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开展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形式的水权交易,提高水资源管理效能。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