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流域管理与属地管理、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