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十六条有效卫生部门对从事饮食服务行业的暂住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颁发卫生许可证时,应核查暂住证。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