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十七条有效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