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全省盐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并根据资源储存状况和市场需求,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有效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破坏盐资源。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