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计划免疫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条已废止计划免疫中的冷链运转、维修和更新经费以及应急疫(菌)苗经费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协商统筹解决。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