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八条有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广西军区根据国防需要可以增加自治区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乡镇。自治区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乡镇参照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防护标准建设。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