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价格、财政主管部门解释。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28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