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本市推动大型企业集团、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等,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生产经营服务特点,率先制定“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方案,推动上下游供应链企业共同实施;鼓励大型会展以及其他大型活动的举办单位将“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要求纳入活动计划方案,并组织、引导活动各参与单位、个人予以落实。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