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全民健身条例/第四章 全民健身服务和保障第四十一条有效市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县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情况进行评估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学校体育工作作为评价、考核学校工作的基本内容,定期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