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全民健身文化建设,挖掘、整理、保护和发展传统体育项目,鼓励开展空竹、踢毽、太极拳等传统健身项目,打造全民健身文化品牌,支持优秀传统健身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