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国际一流旅游城市促进条例/第六章 产业发展第四十四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持续推进港口近代建筑群、耀华玻璃厂旧址等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支持利用工业遗产资源、工业产业园区和工业企业等,开发具有生产流程体验、历史人文与科普教育、特色产品推广等功能的工业旅游项目。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