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本市坚持以人为本、主客共享,融合城市生态空间,注重街区、邻里空间人性化、艺术化、国际化设计,按照优化布局、集中塑造、彰显特色、四季均衡的原则实施增绿筑景工程,建设尺度宜人、亲切自然的社区环境,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与文化品位,营造优美、安全、舒适、共享的国际化城市公共空间。

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