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规定情形,但是存在可能造成理解歧义、执行不当等问题的,可以由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向制定机关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