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四章 处理第四十条有效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规定情形,但是存在可能造成理解歧义、执行不当等问题的,可以由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向制定机关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